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更新时间:2024-02-11 来源:安博体育官网下载app

  • 产品详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两个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无法通过修复利用或修复不如更新经济且已经退出生产环节的老旧资产、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资产予以报废,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公开披露质量的通知》等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我们赞同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项。

  监事会认为:按照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公开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资产财务部、审计部、规划发展部等部门牵头,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对公司及下属单位年末申请报废的资产进行了实物技术鉴定和资产账务核对,对无法通过修复利用或修复不如更新经济且已经退出生产环节的老旧资产、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资产予以报废。

  1、房屋(建、构)筑物原值合计20,266,972.60元,累计折旧合计19,478,859.72元,净值合计788,112.88元。包括生产综合楼、东风井机房、材料井绞车房、磅秤房、厂房、泵房、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房屋建、构筑物。

  2、机器设备原值合计257,107,824.08元,累计折旧合计249,065,747.31元,净值合计8,042,076.77元。包括输送机、电机、液压钻机、斜井人车、绞车、水泵、压风机、高压开关柜、变频器、起重机、烘干机、缩管机等机器设备。

  上述报废固定资产,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或达到常规使用的寿命提足折旧不能修复使用的机器设备和房屋建、构筑物。其中,2018年4月25日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宝积山煤矿关闭退出的议案》,宝积山煤矿因资源濒临枯竭,于2018年内将择机关闭退出,上述报废资产中,包含宝积山矿资产原值合计64,160,931.29元,累计折旧62,486,274.80元,净值1,674,656.49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符合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项表示同意。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本次对无法通过修复利用或修复不如更新经济且已经退出生产环节的老旧资产、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资产予以报废,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公开披露质量的通知》等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我们赞同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要求,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 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为境内上市企业,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 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自2019 年 1月1日开始执行。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1)以企业持有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实物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实物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实物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和“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做处理,但该指定 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 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将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涉及公司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重新分类、应收账款确认和坏账准备计提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公司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影响较小,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按照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